
114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
2025/4/19
主旨:
本會配合農業部農糧署辦理「114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敬邀農友及各產銷班班員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4年4月15日農糧字第1141147953號。
二、旨揭計畫分階段受理,採先申請、後排序、再購置之方式辦理。
(一)第一階段:4月16日至5月31日止。
(二)第二階段:7月16日至8月31日止。
三、各階段受理截止時,視預算核定額度,依農民政策配合度積分排定補助優先順序,由本會通知農民購機及辦理補助款核銷。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與汰舊換新電動農機等3項補助措施,於各申請階段內得採分批排序方式辦理。
四、農民接獲本會通知後應於兩週內購置農機且向本會申領補助款;得辦理展延,惟至遲均須於114年11月30日前交貨並申領補助款完竣,逾期視同放棄。
五、農機補助款以補助個別農民1/3為原則,因應淨零排放政策,電動農機提高補助比例以1/2為原則。
六、農民申請電動農機補助同時報廢108年(含)以前同機種燃油農機,並繳驗相關文件及填具同意書將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農業部,可獲得之補助款為「農機補助款」及「汰舊換新補助額度」合計金額。
七、請參閱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供下載。
八、注意事項:申請書簽章處須由申請人親自簽名蓋章,經查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或有虛報、浮報等情事,須負相關法律責任並繳還補助款,最高停止補助5年。
九、申請單位:本會推廣部;連絡電話;049-2333151分機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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