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務

農業節能減碳貸款

 

貸款對象

本貸款之對象為農(漁)民、農(漁)民團體及農企業

貸款用途

1.購置使用沼氣、太陽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農林植物、國內農業事業廢棄物直接利用或經處理以產生能源之農業相關機械設備
2.設置沼氣、太陽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農林植物、國內農業事業廢棄物直接利用或經處理以產生能源之農業相關設施
前項第二款設置設施者,應檢具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或土地變更編定同意函
 

貸款額度

最高3000萬元(實際所需金額90%為限),有特殊情形,報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期最高貸款額度不受前開限制

貸款利率

1.農(漁)民: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減0.305%
2.農(漁)民團體及農企業: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0.195%

貸款年限

最長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