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務
本國人開戶
具完全行為能力之本國成年人
具完全行為能力之本國成年人
(1) 印章。
(2) 第一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
(3) 第二身分證件:健保卡、護照、駕照等可資證明文件,有貼相片文件者優先。
由法定代理人(父母或其一方)代未成年人辦理開戶
(1) 未成年人:
* 印章。
* 第一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得憑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代替)。
* 第二身分證件:健保卡、護照、駕照等可資證明文件,有貼相片文件者優先。
(2) 法定代理人(父母或其一方):
* 父母雙方之印章。
* 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
* 父母一方代辦者,須持「授權書」。
[註]限制行為能力人自行來行開戶,應備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簽名並蓋章之未成年人辦理存款業務「同意書」。
適用利率
依牌告利率。
計息方式
1. 活期存款每日餘額未達新台幣伍仟元;活期儲蓄存款每日餘額未達新台幣壹萬元者,概不計息。
2. 每年6月20日及12月20日結算利息,惟未屆結息日銷戶者,其利息按實際存款期間計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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