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務

黃金存摺業務

 

黃金存摺業務:

一、業務簡介:「黃金存摺」是提供客戶以存摺方式登載本會與客戶間之黃金買賣及保管業務,其本質不同於一般存摺存款業務,而屬商品投資業務,不計息且不受存款保險保障。
二、開戶對象:自然人、法人、機關團體及行號等。
三、開戶方式:攜帶證件及印鑑臨櫃辦理。
四、交易時間:營業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
五、交易幣別:新臺幣
六、交易單位:1公克
七、交易方式:
單筆買進:以1公克之整倍數按本會公告賣出牌價買進黃金。
單筆回售:以1公克之整倍數按本會公告買進牌價回售黃金。
定期投資:客戶得於每月6日、16日、26日約定任一日或數日為投資日,每一投資日之投資金額至少為新臺幣3,000元,並得以按新臺幣1,000元之整倍數增加。
轉換實體黃金條塊:本會黃金存摺業務開辦初期,暫不提供轉換實體黃金條塊業務。
八、注意事項:
限開立本會活期/活儲存款帳戶者辦理,交易價款一律自指定存款帳戶入/扣帳,本會不接受現金交易。
黃金存摺不計息,因國際金價及匯率有漲有跌,可能產生收益或損失,最大可能損失為買進金額之全部,請自行審慎研判買賣時機並承擔風險。
黃金存摺如涉贈與、繼承及應繳稅捐等情事,悉由客戶或繼承人自行申報與負擔。
黃金存摺係由本會為客戶保管其所表彰之黃金餘額數量,並非存款,非屬存款保險條例規定之標的,不受存款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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